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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冷庫溫濕度監控系統應滿足哪些要求?
醫藥冷庫溫濕度監控系統符合新版GSP、GMP認證,系統穩定、精度高,有聲光報警、短信報警功能,全程監控儲存藥品的倉庫中和運輸冷藏、冷凍藥品的設備中溫度、濕度參數,確保儲存和運輸過程的藥品質量。統一裝配智能化的溫濕度自動監測系統,以滿足國家藥品監管的要求和政策。
醫藥冷庫溫濕度監控系統測點終端數量及位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每一獨立的藥品庫房或倉間至少安裝2個測點終端。
(2)平面倉庫每300平方米面積至少安裝1個監測終端,每增加300平方米面積至少增加1個測點終端,不足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計算。平面倉庫測點終端安裝的位置不得低于藥品貨架或藥品堆碼垛高度的2/3位置。
(3)高架倉庫或全自動立體倉庫的貨架層高在4.5米至8米之間的,每300平方米面積至少安裝2個測點終端,并均勻分布在貨架上、下位置;貨架層高在8米以上的,每300平方米面積至少安裝3個測點終端,并均勻分布在貨架的上、中、下位置;不足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計算。
高架倉庫或全自動立體倉庫上層測點終端安裝的位置,不得低于上層貨架存放藥品的高位置。
(4)儲存冷藏、冷凍藥品倉庫測點終端的安裝數量,應當符合本條上述各項的要求,其計算安裝數量的單位按每100平方米面積計算。每臺獨立的冷藏、冷凍藥品運輸車輛或車廂,安裝的溫度測點終端數量不得少于2個。車廂容積超過20立方米的,每增加20立方米至少增加1個測點終端,不足20立方米的按20立方米計算。每臺冷藏箱或保溫箱至少應當放置一個可移動的測點終端。
注意:切勿將溫濕度采集器放置于門口、窗邊、空調、加濕器、除濕機、制冷設備等旁邊,已導致測量數據失效,沒有意義且不符合藥監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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